省政府近日公布了《賦予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管理事項目錄》,共賦予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161項縣級管理事項。
這161項縣級管理事項中,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確認和其他權力五大類。記者注意到,其中行政處罰類共占135項,包括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處罰等。
按照規定,《目錄》中事項由經濟發達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和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簽訂委托書后實施。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不得就委托事項再行委托。當事人對經濟發達鎮人民政府涉及《目錄》中事項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當事人依法行使行政救濟權利。 (記者 文晨)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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