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請國際頂級咨詢公司策劃新的產品宣傳方案。
新商標原計劃于本月底啟用
李保芳對于新商標投入使用進一步表示,新商標已經確定,原計劃于6月30日正式啟用,但由于包裝材料的新舊交替安排出了小狀況影響了生產和市場投放進度,現在相關部門已在協調,將采取緊急措施,加快生產,加快市場投放。
6月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今年茅臺酒投放量為約3萬噸,目前已經投放1.2萬噸,從年初到6月底必須確保1.4萬噸的投放量。也就是說從今天到6月底,茅臺將向市場投放2000噸茅臺酒。
而這部分酒將投放到茅臺自己的電商平臺茅臺商城上。
“國酒茅臺”商標注冊歷時十多年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資料顯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集團”)2001年開始先后9次對“國酒”這個商標注冊提出申請,都沒有成功。
2012年7月,國家商標部門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經通過初審。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國家商標部門就收到了95件次異議書。2016年12月,國家商標局下發了關于第8377533號“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茅臺集團不服,向原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
2017年,茅臺集團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2018年5月,商標評審委員會再次決定對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2018年7月,茅臺集團提起訴訟,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不予注冊的復審決定。同時,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列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茅臺集團在官網發布稱,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此前對商標委和當初對“國酒茅臺”提出商標異議的31家白酒企業的訴訟申請,并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稱“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已歷時十多年,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復審決定,茅臺集團“充分尊重,也樂于接受”。(記者 張鑫)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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