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李女士帶著10歲的兒子浩浩(化名)回娘家小住,不料浩浩在短短10天內拿母親的賬戶支付了近3萬元,用于購買游戲裝備和抖音打賞主播等。
家長:近3萬元不翼而飛
7月13日,李女士發現支付寶記錄不太對,仔細翻看了資金流動情況后瞬間傻眼:從7月11日~13日,李女士支付寶頻繁支出了16筆款,分別為6元1筆,108元5筆,518元3筆,1000元4筆和5000元3筆,共計金額21100元。繼續查看之前的支付賬單,李女士還發現,從7月3日~10日,有人通過支付寶向某游戲平臺先后支付了14筆款,其中328元2筆,198元4筆和648元8筆,共計6632元。
“我的手機有密碼,平時只有浩浩想玩的時候會拿過來,我給他解鎖。”在李女士的追問下,浩浩承認看李女士買東西時記住了密碼,這些錢都是打賞抖音主播和玩游戲購買裝備了。“浩浩今年10歲,正在讀小學四年級。”李女士介紹,“上學期間不讓他玩手機,放暑假了才讓他用我的手機玩一會兒,沒想到竟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當李女士問為什么給別人這么多錢時,浩浩說:“直播的時候,主播說多送禮物可以加他的賬號為好友,帶他玩游戲漲粉。”記者從李女士提供的截圖看到,不到三天的時間,孩子分別給“第五人格瓊涼”“第五人格沐宸”“第五人格可樂”這3名主播進行了不同金額的打賞,最多的一筆打賞折合人民幣約為3000元,所有打賞加起來折合人民幣總額2萬余元。通過李女士的截圖,記者還看到這位ID為“第五人格瓊涼”的主播主頁標有提示“未成年人禁止打賞”,對此浩浩回答并不清楚“打賞”是充錢送禮物的意思。
客服:可通過申請進行退款
7月16日,記者分別撥通了抖音及“第五人格”客服電話。抖音客服表示“在直播過程中遇到(未成年人被主播要求打賞)的情況,家長可以在App-我的-設置-反饋與幫助,在線反饋情況,會有工作人員進行信息核實。一經核實確定為未成年人所為,平臺將在7個工作日內將錢如數退還回相關賬戶”。
“第五人格游戲”客服稱:“對于未成年人大額游戲充值的情況,家長可撥打人工客服反饋,會有工作人員指引家長在家長關愛平臺上申請退款。”
7月18日下午,“第五人格”所在平臺網易游戲相關人員反饋:“已收到家長提交的審核資料,初步核查到該賬號為360渠道服的賬號,已向其反饋了情況。目前,360渠道方已核實賬號情況,后續會與家長溝通退款額度。”
律師:行為無效,游戲公司應退還
陜西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超認為,根據《民法總則》,10歲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就是說只能作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一般情況下,近3萬元明顯超出了10歲孩子的承受能力和范圍,其支付行為在家長不予追認的情況下是無效的,相關平臺應退還費用。
徐超表示,網絡游戲及直播平臺在未成年人進行游戲賬戶注冊登錄時,未設置嚴格的限制,無法對未成年人身份進行識別,在支付環節,只要連接手機支付軟件、輸入密碼即可完成支付。因此,呼吁相關方面出臺并細化法律規定,網絡游戲公司應履行社會責任、強化技術措施,家長要認真履行監護責任。(記者 陳永輝 實習生 龍可欣)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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