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不料遭到數十輛出租車前后夾擊“追尾”。駕駛員王某擔心受到處罰,經過多次商議后,拿出14000元“私了費”,才算作罷。殊不知,這起“交通事故”是出租車司機事先策劃好的。
>>“意外”的車禍
酒駕回家 被出租車前后夾擊“追尾”
5月20日晚23時許,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駝峰路派出所刑事中隊民警獲悉,有犯罪團伙在榆林城區周圍專挑酒駕司機碰瓷敲詐。派出所抽調民警組建專案組開展調查。
經了解,5月12日晚零時許,王某在榆陽區膚施路與朋友在某烤吧吃飯,飲酒后駕車經東沙回家,行駛至桃源路附近時,車前方突然被一輛出租車攔住去路,隨即又被后方的一輛出租車追尾。由于是酒駕,王某立刻駕車逃離現場,結果在福利路附近被數十輛出租車攔截住。
接下來,王某被出租車司機賀某威脅道:“你酒后駕駛機動車外加交通肇事逃逸,如果我們向交管部門報案,你的駕駛證將會被吊銷,還要被拘留,你可以拿4萬元來處理。”
被抓住把柄的王某因擔心對方報警,對自己的駕駛證有影響,經過多次商議后同意13000元“私了”,同時出租車司機稱需要1000元的“請客費”,王某只能接受。
>>精心的預謀
“追尾”背后是一場故意的“碰瓷”
“我們調取監控發現其中兩輛出租車一直在酒店附近等待,發現有駕駛員酒駕后就尾隨并故意制造交通肇事,這明顯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敲詐勒索。”辦案民警表示,視頻顯示,賀某駕駛出租車對王某進行攔截,劉某故意追尾。
辦案民警經過10個小時的蹲點守候,將犯罪嫌疑人賀某抓獲。通過審訊,辦案民警基本鎖定了包括賀某、劉某在內的犯罪團伙成員8人。隨后成功抓獲了劉某、馬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后白某迫于壓力,于5月26日投案自首。
>>僥幸的心理
認為酒駕者不敢報警趁機碰瓷敲詐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在膚施路一酒店門口等待載客的途中,發現有一人從酒店內走出,走路搖搖晃晃,明顯喝醉了,該駕駛員便將這一信息發送至的哥群。
“我就把這個信息發到了我們的哥群內,有人說‘敢酒駕,鬧他!’于是我們兩個車就尾隨其后行駛至東沙桃園路附近時,其中一輛車搶到受害人車輛前方將車逼停,我在后面撞上這輛車。”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也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受害人酒駕不敢報警,從而實施碰瓷以達到敲詐的目的。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警方提供的一段視頻中可以看到,多輛出租車將受害人車輛攔截后,還拍視頻炫耀稱:“酒駕逃逸,讓我們幾個小伙把他干掉了,攔住了。”在該視頻中,可以聽到拍攝者得意的笑聲。
受害人王某稱,以后再不能酒駕了,為自己和他人安全著想,同時也不給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機。
目前,賀某、劉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線索征集
榆陽公安現面向社會征尋賀某、劉某等犯罪團伙碰瓷酒駕司機,制造交通事故后借機敲詐勒索案的相關線索,請曾遭受過該團伙敲詐勒索的受害人或者目睹過疑似上述情形的知情人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證據,若查實將及時返還受害人涉案財物。公安機關對提供線索人嚴格保密。
聯系人:張警官 18109121313
謝警官 15109129896 華商報記者 余琳 通訊員 文丁丁 馮帆
交警提醒
今年1-4月陜西查處酒駕9767起
拒絕酒駕 讓不法分子無可乘之機
今年1-4月,我省共查處飲酒駕駛9767起,醉酒駕駛1913起,其中再次飲酒駕駛361起。
6月1日,西安交警部門民警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屬于酒駕,達到80mg/100ml就屬于醉駕。
民警稱,“醉駕”入刑是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強大震懾,駕駛人一旦飲酒或醉酒,發生交通事故后除要承擔涉酒駕駛的違法責任,還要承擔事故后果。
此外,酒駕和醉駕也會給一些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涉酒駕駛人的僥幸和息事寧人的心理,“趁火打劫”。其實保護自己很簡單,那就是拒絕酒駕。 華商報記者 佘欣
相關案例
案例1:
專挑酒駕車碰瓷敲詐 3人領刑
2018年7月,西安市碑林區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安某、樊某來自甘肅,段某是藍田人,3人均30歲左右。2017年12月起,3人租來車輛,在西安市西大街邁阿密酒吧門口尋找從酒吧內出來并駕駛機動車的司機,駕車尾隨并故意與被害人所駕車輛發生碰撞,利用被害人不敢報警的心理勒索錢財。
法院查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3日,該團伙先后實施敲詐勒索犯罪5次,勒索錢財共計3萬余元。法院認為,3被告人以威脅手段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形成了惡勢力犯罪團伙,當庭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并處罰金3.5萬元,其他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案例2:
酒駕被查 剛到手的駕照被注銷
5月13日晚10時30分許,西安交警長安大隊環山路中隊民警在S107省道執勤,對一輛陜AK7×××號牌的小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趙某涉嫌酒后駕駛,經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2.9mg/100ml。
然而,面對進一步調查,該男子表現得并不是很配合,多番謊報身份信息,最終,交警將其帶回大隊繼續進行調查。原來,該男子系當天剛拿到駕照,隨后便去喝酒慶祝,結果在駕車回家的路上被查處。此時,距該男子拿到駕照不過3小時。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趙某除被罰款外,駕駛證被一次記12分。而由于他是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駕駛資格被依法注銷。 華商報記者 佘欣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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