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體現司法為民、司法便民理念,近日,清澗縣人民檢察院、縣法院、辯護人一同到樂堂堡便民服務中心被告人楊某某家院內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
被告人楊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與對向半掛車相撞,造成被告人楊某某左股骨下段、左膝內外側踝、鼻骨等多處骨折,不能到法院參加庭審。考慮到楊某某的特殊情況,經承辦檢察官與法院進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到被告人家院內進行庭審。利用被告人院內的小石桌,組成一個簡易的審判庭,雖然石桌略顯擁擠,但整個庭審規范有序進行。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舉證、質證,從犯罪構成、量刑情節等方面發表公訴意見,被告人楊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自愿認罪認罰。
“上門”出庭支持公訴,既體現了檢察機關人性化的辦案方式,又彰顯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通過現場開庭起到以案釋法、警示教育的作用,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曹澤熙)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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