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我市印發《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進一步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增強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高效有序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不良影響,確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平穩有序。
《預案》根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情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將道路交通事故等級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4個等級。
《預案》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將成立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實際情況可組建綜合協調、事故救援、醫療救治、險情控制、技術專家、交通管制、環境監測、后勤保障、信息發布、接待安置等應急工作組。
同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并完善與各成員單位的信息交流機制,對可能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區域發布道路交通安全提示或預警信息。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針對性地開展巡查排查,加大對事故多發地段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必要時,采取交通管制、分流引導等措施,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預案》明確,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46號)開展事故處置工作。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結合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由低至高分為Ⅲ級、Ⅱ級、Ⅰ級3個等級。(記者 閆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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