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網信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網絡侵權信息舉報工作進行系統謀劃和整體安排,旨在維護保障廣大網民網絡合法權益。
“鋪天蓋地的污言穢語讓我有一種溺水的感覺,但我知道自己需要站出來,如果連我自己都不去維權而選擇默默忍受的話,對我的身體、心理甚至性格都會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影響。”這是一位24歲的女研究生生前接受采訪時的一段傾訴。當時她因染粉紅色頭發正遭受網暴,不久后女孩不堪網絡壓力抑郁而終。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用戶在獲得更多元便捷表達渠道的同時,也滋生了一些無序的情緒宣泄和肆意的網絡暴力。一段時間以來,一些針對他人肆意謾罵侮辱、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行為不時出現,有的造成他人“社會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網絡暴力行為,沖破了道德底線,踐踏了法律紅線,不僅是對當事人權利的侵害,還擾亂網絡秩序、破壞網絡生態,成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網絡“毒瘤”,社會反映強烈。
我國刑法、民法典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多部法律對遏制網絡暴力作出相關規定;近年來,相關部門也陸續出臺文件、發布典型案例、開展專項行動等,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暴力的法律制度,不斷扎緊懲治網絡暴力的法律籬笆,網絡生態持續向好。此次制定出臺《指導意見》,對推動網絡生態治理,更好維護保障廣大網民網絡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指導意見》提出,切實保護公民個人網絡合法權益。明確涉個人舉報處置重點,重點受理處置未取得個人同意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泄露公民家庭住址、身份證件、聯系方式、醫療健康、行蹤軌跡、金融賬戶等個人信息的舉報線索等。建立網絡暴力信息舉報快速處置通道,建立線上網絡暴力信息舉報專區,從嚴處置首發、首轉、多發、煽動傳播網絡暴力信息的賬號。加強特殊群體網絡合法權益保護,優先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婦女、殘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體網絡合法權益。同時,《指導意見》提到,切實維護企業網絡合法權益。把握涉企舉報處置重點,重點處置以吸睛引流、增粉養號、惡性競爭、不當盈利為目的,通過捏造事實、主觀臆斷、歪曲解讀等方式,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干擾市場經濟秩序的虛假不實信息。依法處置集納企業負面信息進行敲詐勒索、假冒仿冒企業名稱或顯著標識開展網絡活動的違法網站和賬號。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67億,城鄉地區互聯網普及率差異從2018年的36.2%縮小至2022年的21.2%。網民人數之巨、移動互聯網的下沉,使得網絡安全教育顯得尤為迫切。
“網絡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當前網民舉報維權過程中面臨的難點問題。”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說,《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網信部門優化舉報服務,完善制度規范,統一研判標準,強化技術支撐,健全處置機制,滿足廣大網民多層次多樣化舉報需求。壓緊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指導屬地網站平臺完善分類分級處置舉措,提升處置效果。
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副教授郭旨龍表示,在社會上,個人信息和隱私信息的披露、泄露是網絡暴力的源頭。無論是個人信息和隱私信息的自我披露還是被動泄露,都給個別網民提供了機會。網絡安全教育要注重對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的教育,非必要、非合法不披露,讓施暴者無機可乘。
同時,在網絡技術不斷發展中,大型平臺企業普遍擁有較強的數據處理、內容審核等技術能力,須壓實主體責任,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取證調查,快速鎖定相關賬號和資料信息,為受害者維權和下一步的打擊懲治工作做好基礎保障。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面對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時,平臺應采取刪除、屏蔽或者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但是事實上,很多網絡暴力信息已經構成明顯的違法或侵權,從公私法銜接的角度來看,可以考慮明確平臺此時有向相關部門報告的義務,讓公權力機關及時介入,及時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在此情況下,若平臺沒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所研究員劉金瑞說。
對于具體的網絡暴力案件,公安機關積極立案、協助取證,人民檢察院也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介入提起公益訴訟。如果司法力量與受害人同行,就能更好明確網暴行為違法事實,準確適用法律依法懲治,降低確認網暴施行者與固定證據的難度,從而對網暴行為實行精準打擊。
網絡空間是億萬網民共同的精神家園。遏制網絡暴力,需要從你我做起,既要以身作則維護網絡文明,也要依靠法治力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讓網絡空間更加天朗氣清、風清氣正。
原標題:《多措并舉整治網絡侵權亂象 切實維護網民和企業合法權益》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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