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關于“一外籍女教師上門輔導,猥褻多名學生”的消息近日在網上傳播,引發社會關注,后被廣州警方核查認定為虛假信息。據信息捏造者稱,只是為了增加文章點擊量并從中獲利。網絡謠言污染的不僅是網絡環境,還對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對網絡謠言的綜合治理必須以法律為武器,加強打擊和懲戒力度。
網絡空間不是法治盲區,網民應遵守網絡世界的基本規則。對惡意編造謠言對他人、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不法分子,執法部門必將嚴厲追責。
網絡平臺守土有責,應利用技術手段提高辨別虛假信息能力,防止自己成為網絡謠言的助推器。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堅決摒棄通過謠言吸引眼球獲得關注的不良運營方式,以高度自律換得社會公信力,將網絡平臺打造成防范謠言的第一道堅固防線。
相關部門應完善管理制度,對網絡空間可能存在的不良言論進行準確預判。制定嚴密的法律法規,明確對造謠者、網絡平臺等服務提供者的處罰機制,加大對網絡謠言的懲處力度,加碼網絡謠言的成本,不讓不法分子有空可鉆。目前,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法》等行政法規規定了對網絡謠言的治理問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規定了可以對其進行行政拘留、罰款。而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則涉嫌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尋釁滋事罪等刑事犯罪。
探索更有效的刑事訴訟流程,充分發揮刑法的最后保障作用。不久前,杭州女子被捏造“少婦出軌快遞小哥”的事件,在短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發酵,當事人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之后,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能,促使該案由自訴轉為公訴案件,將自訴案件取證難、舉證難的問題轉交給國家公權力機關,對網絡謠言犯罪的打擊力度、打擊手段上升為最高配置。該案為所有遭受網絡謠言和誹謗的人提供了新的維權途徑和示范案例。在訴訟程序上構建符合實際情況的自訴與公訴程序的有效銜接機制,可為此類案件辦理提供更好的范例。
網絡謠言的治理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對于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秩序的謠言,必須堅持以法治思維貫穿整個治理體系,通過網絡監管、治安管理、刑事司法等法治手段,彰顯國家依法鏟除網絡謠言毒瘤,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的決心。
(許曉冰 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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