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雞市鳳翔區政協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人民群眾物質消費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的產生量也在不斷增長,垃圾處理已然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目前,垃圾分類投放的理念逐漸樹立,分類垃圾桶也常見于街頭巷尾,但由于不少地方并沒有真正做到垃圾儲運分類和末端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導致在收運處理環節仍是“先分后混”:前端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實現分類,但中端儲運和末端處理環節仍是混在一起,收集處理存在“一車收之”“一埋了之”“一燒了之”的現象。這種垃圾處理“一鍋亂燉”的現象既影響了城市垃圾處理效果,又挫傷了群眾垃圾分類的積極性,與垃圾分類工作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初衷背道而馳。
為此建議:
一、加快末端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垃圾分類頂層設計,完善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設施建設,重點加快建設與城市發展相配套的生活垃圾末端分揀和處置設施,提高生活垃圾末端處置能力,倒逼中端分類運輸與源頭分類投放更加規范。
二、合理配置收集運輸設施。在公共場所、居民區和其他合適的地方設置足夠的分類回收垃圾箱,注明分類原則,便于公眾理解和配合分類;建立大件舊貨如電器、家具以及電池等有毒垃圾的專門收集點,針對不同分類的垃圾配置專門清運車輛及配套設備專車專運、分類運輸,避免“先分后混”而造成“二次污染”。
三、加強垃圾分類處理宣傳教育。整合社區、物業、業委會、專業公司、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通過設置垃圾類別圖標、分發宣傳彩頁、組織垃圾分類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分類投放指導,逐步固化分類意識,進一步營造垃圾分類的社會氛圍,促進垃圾分類源頭準確投放。
四、加大垃圾分類管理扶持力度。采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吸引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制定扶持垃圾分類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通過減稅、放寬落地條件等措施,招引、鼓勵企業參與垃圾收運處置項目,逐步培育形成垃圾分類產業鏈,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市場化運作;加強執法監管力度,對不按要求分類的單位進行監督執法,對“混收混運”企業進行處罰,以法治手段助推垃圾分類規范化。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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