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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以來,江蘇貫徹落實司法部關于村(社區)法律顧問微信群工作網絡建設的部署要求,延伸服務觸角,推動“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務”進村入戶,創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把法律顧問工作做到微信群里,既推動了法律資源下沉,也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實效。
法律資源下沉,提供便捷服務
“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法律專家進駐微信群
“葛大爺的兒子不務正業,把房子拿去抵押給車行貸款,現在錢沒還清,車行要來收房子,葛大爺會不會無家可歸?”在江蘇新沂市大湖村“法潤民生”微信群里,村民小葛焦急地幫葛大爺提問。
很快,該村的法律顧問胡琳琳律師便發來解答:“房產要做抵押貸款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葛大爺的房子沒有房產證,也沒有進行抵押登記,況且葛大爺本人并不知情,沒經過授權,處分行為無效……”律師的解答讓葛大爺放下心來。
江蘇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介紹說,去年8月以來,該廳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牽頭在各村(社區)建立“法潤民生”微信群,由法律顧問負責管理,相關法律專家進駐群內,調解員、公證員、法援律師、鄉鎮司法所長齊上陣,構筑法律咨詢、網上調解、法律援助受理等綜合性法律服務平臺。這種模式推動了法律資源下沉、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實效。
如果說以村(社區)為單位設立的微信群是“子”群,那么在縣(市、區)一級由同級司法局建立的“法律顧問之家”就是“母”群,兩類群既相互獨立又緊密相連。在“子”群中,村(社區)法律顧問虛擬坐班;在“母”群中,縣(市、區)司法局局長、主管業務處室負責人等進行調度指導。
截至目前,全省有10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法律顧問之家”微信群,19288個村(社區)“法潤民生”微信群基本建成并運行,已有236.8萬名干部群眾自愿入群,在線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總量已達11.5萬人次。各村(社區)法律顧問通過微信群提供點對點的法律咨詢服務和調解服務110萬余件次;依據線上需求,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安置幫教等指引服務22000余件次。
貼近實際需求,精準法治宣傳
根據地方實際和群眾需求,推出特色公共法律服務產品
微信群建立后的另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同步進行法治宣傳。目前省內微信群已發布土地流轉、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條規知識共1883條,發布重點以案釋法案例8129件,發布法治資訊49萬余條。
蘇州市吳中區甪直鎮一向有“模具小鎮”的稱號,淞浦村更是聚集了百余家模具企業,從業人員上萬人,但也是勞動爭議、糾紛的多發地。“法潤民生”微信群建立后,除了“微法律顧問”發布日常法治資訊外,特聘的信息員每日都會在微信群內發布與勞動者有關的法律知識,成為大家學法懂法的重要平臺。
今年春節前夕,該村法律顧問、江蘇坤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昊江通過“在線講堂”的形式以案釋法,并在鎮政府舉辦了針對勞資糾紛、規范用工的普法宣講。活動吸引了200多名用人單位負責人參加,并進行了圖文直播。
家住南京的小李過去不太喜歡法治宣傳,“內容太專業了,讀起來也很枯燥。”用什么方法讓人們易于接受法律服務呢?
江蘇多地根據地方實際和群眾需求,推出動態信息、案例說法等特色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昆山群結合熱門電視劇《獵場》講述傳銷危害;海門群每周發布本地的法治典型案例,以微視頻或音頻形式呈現;泰興群用“鼠獄”“太守斷牛”等古今法治小故事,提升人們的法律意識……
通俗易懂的表達形式、切身關注的法律現象,受到了人們的認可和好評,也令以往“大水漫灌”式的公共法律服務逐漸轉變為“精準滴灌”。據介紹,當地近年來各類矛盾糾紛正在明顯減少,更多人開始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微信群因具有及時高效、圖文傳輸、互動性強等特點,日益成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新抓手。”吳中區司法局局長肖冬梅說。
加強激勵監督,形成常態長效
逐步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微信群法律顧問工作積極性
有沒有微信群覆蓋不到的人群呢?該如何為這類人群提供服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微信群的成員以中青年居多,老年人相對較少。為解決這一問題,各地探索出不少辦法:常州市金壇區邀請有關專家、信息技術人員手把手地為老年人現場講解微信群使用方法;淮安市淮安區通過邀請老年人的親友入群,代替他們在群里提問;蘇州市平江街道則安排聯絡員收集、上傳社區老年居民的法律需求……
“這個做法雖好,但會不會像一陣風,過一陣就過去了?”不少人有所擔心,這也是微信群工作網絡建設管理者們一直思考的問題。
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保障力度必不可少。在無錫惠山區,對開展微信群維護和值班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按每個群每年1000元標準發放補貼……
實際上,和法律顧問在群里值班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相比,目前的補貼和投入并不算多。司法行政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這項工作還屬于新事物,在配套措施上需逐步完善,提高待遇、保障水平,這些正在研究探索之中。未來將根據實際情況,加大財政傾斜力度,以提高微信群法律顧問工作的積極性。
江蘇省司法廳法務辦副主任唐學兵建議,在微信群管理方面,一是加強教育培訓,出臺微信工作群網絡管理辦法;二是省市兩級司法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微信群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并與績效掛鉤,作為村(社區)法律顧問續聘和顧問經費發放的重要依據。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21日 06 版)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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