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發布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保持居民和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各地要優先將低價電源用于保障居民、農業用電。(記者安蓓)
編輯: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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