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華能源發布《東華能源2023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該報告是基于《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簡稱《指引》)要求編制的A股首批ESG報告。報告由東華能源與興業銀行及子公司興業研究協同編制,對ESG體系建設實踐與信息披露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東華能源是國內利用丙烷脫氫(PDH)技術生產丙烯的先行者,近年來積極探索ESG治理與披露工作。興業銀行持續對標監管政策,發揮專業優勢,協助該公司設計構建了規范的可持續披露和內部ESG治理體系。
據了解,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行為。《指引》自5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環境、社會、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ESG)三個維度共設21個議題,明確每個議題的具體披露要求,并設置了過渡期安排。
作為ESG領域的先行者與領跑者,近年來興業銀行持續強化自身的環境、社會、治理(ESG)管理建設,2023年明晟(MSCI)ESG評級提升至AA級,是境內唯一一家連續5年獲得最高評級的銀行。同時該行根據國際ESG理念和方法,自主開發了客戶ESG評價指標體系工具,依托“興業碳金融研究院”,持續跟蹤資本市場ESG投資與國內外ESG政策發展,積極參與ESG相關政策編制征求意見、ESG評價體系建設等多項ESG前沿領域研究與咨詢,形成較大專業影響力。(劉潔)
編輯: 意楊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