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杜靜波)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生態環境廳、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陜西省水利廳、陜西省林業局近日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協作推動陜西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積極推動建立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的綜合治理模式,全面深化陜西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9月29日,記者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共同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為推進陜西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行政機關之間的協作配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等近日共同制定印發了《意見》。
2019年至今,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先后下發《關于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推進跨流域生態環境治理的指導意見(試行)》《關于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推進黃河、長江流域(陜西段)生態環境治理的指導意見(試行)》《檢察公益訴訟服務陜西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意見(試行)》,積極探索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新模式。
《意見》的出臺,是陜西推進公益訴訟保護黃河生態環境的又一重大舉措,突出體現了檢察機關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基本理念的四個特征:一是全面性。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范圍更廣泛,既包括河道,也包括土壤污染、大氣污染、水土保持、退耕還林、生物多樣性等;二是綜合性。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不僅包括公益訴訟,還包括刑事犯罪打擊,不僅限于檢察監督,更注重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和司法審判共同推進;三是操作性。《意見》將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行政執法與檢察監督以及司法審判進行有效銜接,建立11項機制,確保黃河生態保護形成合力、有效運行;四是恢復性。《意見》將修復理念貫穿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和審判執行全過程。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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