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實施辦法》共三十七條,分別從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救濟、行為矯治、司法救濟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
本報訊(實習記者 孫高菊)11月30日,在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田文平介紹,《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秾嵤┺k法》共三十七條,分別從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救濟、行為矯治、司法救濟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反家庭暴力工作,早在2002年,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2013年,我省將《陜西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列入了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2020年7月30日,經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田文平介紹,為保障反家庭暴力工作機制能夠順利運行,《實施辦法》在人員、經費、技能、責任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內容和措施。確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相關單位依法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職責,教育、公安、民政等多部門協同,各級婦女聯合會、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合會協助同級人民政府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明確了行政機關、有關單位和司法機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開展心理健康、家庭關系指導、家庭暴力預防知識教育、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等救助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反家庭暴力工作方面靈活性的特長。
《實施辦法》還明確了公安機關應當出具告誡書的情形、告誡書的具體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統一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及有關信息錄入執法辦案信息系統。針對實踐中部分加害人拒絕簽收告誡書的情形,《實施辦法》規定,加害人拒絕簽收的,不影響告誡書的效力。
在人身安全保護令方面,《實施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為前提。發生了家庭暴力,或者存在發生家庭暴力危險的,當事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實施辦法》專門針對家庭暴力中保護未成年人作了進一步細化。同時,當家庭成員遭受家暴后,除了可以報警外,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還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有關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
“長期以來,我省各級婦聯組織旗幟鮮明地反對家庭暴力,并從源頭參與立法、加大宣傳教育等方面,積極開展反家暴工作,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省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楊樂表示,省婦聯將切實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努力做好《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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