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李榮 文/圖
自2019年9月《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垃圾分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著垃圾分類觀念淡薄,垃圾混投、混裝、混運等突出問題。為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營造更加優美的城市環境,省兩會上多名省政協委員共同圍繞垃圾分類工作建言獻策。
李國鵬委員
省政協委員李國鵬:垃圾分類要避免后續乏力
“目前,西安垃圾分類的輿論宣傳熱度有所下降,市民對垃圾進行分類的意識仍不強。”省政協委員、自然資源部第一大地測量隊隊長李國鵬說,通過一年多實際運行情況看,整個社會對垃圾分類的氛圍還不夠濃厚,還存在著不會分類、不愿分類的情況,總體效果仍不盡人意。
李國鵬說,雖然有的市民在家里已經做了簡單分類,但部分社區和公眾場所對垃圾回收沒有做到細分,混雜回收的做法降低了市民對垃圾分類的熱情,垃圾分類回收的“課”必須及時補上。
垃圾分類涉及多個部門的協同管理,單打獨斗難以取得共贏,需要不斷完善對垃圾分類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的機制或制度。
李國鵬建議,要持續做好常態化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做好市民垃圾分類引導、督促和監管,逐步培養社會公眾良好的垃圾分類意識;促進專業垃圾分類回收行業發展,扶持垃圾分類企業技術創新和環保新產品研發,盡快解決目前最突出的塑料垃圾和泡沫填充物等難降解垃圾的處理問題。
“垃圾分類要形成政府主導、人人參與的社會共識。”李國鵬表示,垃圾分類是一項長期工程,需要政府的強力指導和引導,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持續跟進,要避免前期熱熱鬧鬧、后續措施乏力的現象發生。
柴璐委員
省政協委員柴璐:加快推進全省垃圾分類工作
省政協委員、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播音員柴璐說,陜西垃圾總量年增長接近7%,且生活垃圾末端處理工藝低下、單一,采用填埋方式約占總量的96%以上,垃圾分類問題亟待解決。
2019年11月,《陜西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出臺,對城鄉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進行了明確分工。但在柴璐看來,雖然出臺了條例,但各級政府缺乏相關配套政策和系統標準,導致垃圾“前期分類不到位,后期處理大鍋燴”。此外,沒有對企業和公民應承擔的義務進行細化并上升到法律層面,操作中缺乏強制約束力。
實施垃圾分類的關鍵在意識培養,西安街頭隨處可見寫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樣的垃圾桶,但實際情況是垃圾并未真正分開,甚至一些轉運車輛和站點也未對其完全分開。垃圾分類意識薄弱直接影響了垃圾源頭減量化。
為此柴璐建議,要加強垃圾分類的前端收集與后端管理跟進,遏制中端垃圾轉運車輛混裝混運現象,對生物濕垃圾可用生物科技裝置處理,促進垃圾分類提質增效。要把垃圾分類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和目標責任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設立政策補貼和公益基金,培養市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通過懲罰糾錯措施,對未正確進行垃圾分類的進行罰款或拒收,實行階梯性計量收費制度,促進垃圾減量。依托回收企業建立“點、站、場”三級回收體系,實現政府全鏈條監管,以“政府企業”共擔模式,扶持可再生企業發展。
房曉飛委員
省政協委員房曉飛:把握垃圾增量與設施建設平衡
群眾垃圾分類投放意識亟待加強,再生資源等回收系統亟待完善,分類技術標準與硬件設施建設嚴重制約了濕垃圾的資源化利用。這是省政協委員、民建咸陽市委會主委房曉飛對我省垃圾分類現狀的概括。
房曉飛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濕垃圾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60%以上,要解決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問題,必須加強技術研發,通過完善技術、制定標準,解決當前濕垃圾資源化利用遇到的技術標準障礙。
房曉飛建議,要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合理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提升處理技術標準,加快硬件設施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與垃圾產生量相匹配的分類收運、處置體系,準確把握垃圾增量與處理設施建設之間的平衡,科學合理推行垃圾分類與處理工作。
在強化政策引導、完善運作機制方面,房曉飛表示,要建立從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分類資源利用等環節的獎勵約束制度;加強垃圾分類與處理立法工作研究,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處理工作的法制化與規范化;完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政策,培育引進一批具有先進處理技術和工藝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確保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良性發展。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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