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記者 王琳琳 張泉
近日,《“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正式印發,這是我國全面開啟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新征程第一個五年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具體“施工圖”。
“十四五”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目標和重點是什么?將怎樣謀篇布局推進知識產權創造、轉化、運用與保護?1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進行專題解讀。
明確8項預期量化指標,形成“創造+運用+保護”整體格局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保護邁上新臺階、運用取得新成效、服務達到新水平、國際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標,并提出8項預期性指標,確保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表示。
預期性量化指標具體包括: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件、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9萬件、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達到3200億元、知識產權使用費年進出口總額達到3500億元、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3%、版權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7.5%、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82分、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85%。
“與‘十三五’時期相比,‘十四五’知識產權主要指標體系延用指標2個,改進指標3個,新增指標3個,形成了‘創造+運用+保護’整體格局。最重要的特點是體現出了質量和價值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戰略規劃司司長葛樹介紹。
具體分析來看,“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指標重點突出“高價值”,有利于引導專利從追求數量向提高質量轉變。“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反映我國海外專利布局情況,替換“十三五”時期“PCT專利申請量”指標,從測度申請量轉為測度授權量,更能體現創新質量。
聚焦突出問題新興挑戰,統籌推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近年來,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實施率低的問題比較突出,轉化意愿不強、體制機制制約是重要原因之一。“‘十四五’時期,提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成效,關鍵是要解決創新主體和市場主體‘不想轉’和‘不能轉’的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司長雷筱云說。
為此,規劃進一步對推進國有知識產權權益分配改革,完善無形資產評估制度,充分賦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處置自主權,推動建立權利義務對等的知識產權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決策機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以更大力度破解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難題。”雷筱云說。
新冠疫情加速了數字經濟發展進程,同時,也給數字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想讓數字經濟行穩致遠,就必須解決好數據作為新生產要素的產權問題,只有這樣,才能讓數據合理流動起來,充分利用起來,高效保護起來,這就需要很好的制度設計。”申長雨說。
他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著手加強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一是完善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領域新業態專利審查規則,健全相關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制;二是推進實施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工程,加快構建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三是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應對信息時代各種侵權行為易發多發和發生快、消失快、證據易滅失等難題。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探索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兼顧傳統領域和新領域新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創新優化保護規則,健全完善工作體系,縱深推進試點示范,著力防范海外風險,積極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有效激發創新活力。
推動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
“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取得新突破”是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之一。“十四五”時期將如何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與競爭?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介紹,將主動參與知識產權全球治理,積極參與完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體系,積極推動與經貿相關的多雙邊知識產權談判。
具體而言包括: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合作磋商,推動完善知識產權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國際規則和標準,研究和參與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妥善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在相關談判中合理設置知識產權議題等。
此外,為更好維護我國企業海外正當權益,甘紹寧介紹,按規劃部署將加強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海外侵權保險業務,實施對外貿易知識產權保護工程,拓展打擊知識產權侵權犯罪國際執法協作渠道。建立海關跨境合作機制。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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