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生態環境廳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陜西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有關情況。
《裁量基準》明確將對6種對生態保護不重視,生態破壞嚴重的情形進行從重處罰,分別是:兩年內因同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3次(含3次)以上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在案件查處中對執法人員進行威脅、辱罵、毆打、恐嚇或者打擊報復的,或者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造成跨市級以上(含市級)行政區域環境污染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反響的;其他具有從重情節的。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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