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安排部署,強化文化和旅游企業(以下簡稱“文旅企業”)引領作用,切實幫助文旅企業恢復發展,高質量建設萬億級文化旅游產業,陜西省財政廳、中共陜西省委宣傳部、中共陜西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陜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陜西省文化和旅游廳、陜西省商務廳、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中國人民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管局12部門聯合印發了《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發展財稅金融政策措施》,真金白銀幫扶文旅企業。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向文旅企業傾斜
首先,為統籌用好省級文化產業、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結合財力逐步增加投入,將優先支持文旅企業承擔的黃河、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項目以及納入《國家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庫》《陜西省“十四五”文化發展改革規劃》《陜西省打造萬億級文化旅游產業實施意見》的重大文化旅游產業項目。
其次,基本建設投資、國企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等對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文旅企業改革發展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省屬文旅企業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范圍,對文旅企業通過資本金注入、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加大政府專項債支持力度,對符合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條件的重大文化旅游項目給予支持。省級各相關財政專項資金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文旅企業給予傾斜支持,積極爭取國家相關資金支持,推動全省文化旅游業加快恢復發展。
加大對文旅企業創新績效獎補力度
對入選“全國文化 企業30強”“中國旅游集團20強”的文旅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選省文化產業“十百千”工程領軍型文旅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大關的文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文旅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獎勵。對達到省級相關部門認定標準,且納入省級數據庫的獨角獸種子文旅企業、成長文旅企業和獨角獸文旅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支持文旅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
對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文旅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借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證券交易所的外省上市公司,并將注冊地和納稅地遷入我省后穩健經營滿2年的文旅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的文旅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支持文旅企業開展債券融資
發揮“陜西省債券市場合作機制”作用,支持困難文旅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募集資金,引導債券市場發展與實體經濟需求相匹配。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文旅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對成功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文旅企業,債券存續期內按照融資金額給予分檔分段貼息,融資金額在1億元(含)以內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10%;融資金額在1億元以上、5億元(含)以下的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8%;融資金額在5億元以上、10億元(含)以下的部分, 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5%;融資金額在10億元以上的部分,貼息比例最高為實際付息額的1%。每年累計貼息不超過50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支持文旅企業提升融資能力
采取資本注入、以投代補、交叉持股等方式,優化省屬文旅企業的資本結構和資金規模。支持文旅企業以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和項目未來收益權提供質押擔保以及第三方公司提供增信措施等融資。對文旅企業的文化旅游產業貸款,按照當年新增貸款利息的30-50%貼息、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貼息。
政府購買文化服務向文旅企業傾斜
擴大政府購買文化服務的范圍,將文旅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增發陜西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促進文化旅游消費。實施陜西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消費配額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發放圖書卡等方式促進全民閱讀,擴大出版發行市場的消費。對承擔各級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的文旅企業,按不高于年度運營經費總額的10%、最多不超過20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支持重點文旅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壯大
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相關園區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文化產業重點園區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我省設立總部(區域總部)或投資20億元以上重大文旅項目的中國500強文旅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優化文化旅游市場營商環境,建立文旅企業“結對子”服務制度,“一對一”跟蹤協調解決文旅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加大文化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力度,加強文化旅游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依法嚴厲打擊侵權行為。(記者 職茵)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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