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我省在有效銜接期內脫貧群眾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增速,脫貧地區農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國農民收入增速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促進脫貧群眾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確保我省在有效銜接期內脫貧群眾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增速,脫貧地區農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國農民收入增速。
加快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夯實增收基礎。我省將實施脫貧地區特色產業提升行動,著力打造“一縣一業”“一鎮一特”“一村一品”;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調劑資金全額下達產生節余指標的地區,全部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深化蘇陜協作,支持10個蘇陜“區中園”加快發展,鼓勵其他對口縣(市、區)共建園區,承接產業梯度轉移。
發揮產業增收帶動作用,增加生產經營性收入。我省將健全完善聯農帶農富農機制,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牽頭,建立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對經認定的省級聯合體,給予一定財政補助;優先支持帶動脫貧戶、監測對象效果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規模化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項目;優先支持脫貧縣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并將利益聯結機制作為園區創建的前提條件,對通過評價考核認定的園區給予一定獎補。同時,我省還將通過加大產業發展資金支持力度,強化產業發展服務支撐,持續開展消費幫扶,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降低農村物流成本,及時兌付政策補助等,增加脫貧群眾生產經營性收入。
提高務工增收質量,增加工資性收入。我省將對跨省就業的脫貧勞動力、監測對象發放跨省就業一次性交通補助;鼓勵市、縣對縣外省內就業的脫貧勞動力給予適當交通補助;對成功孵化脫貧勞動力創辦的創業實體的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定補貼;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和脫貧勞動力,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培育勞務品牌作出貢獻的縣(區),在就業補助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力爭“十四五”末,全省培育創建100個以上有特色、有口碑、有規模的勞務(技能)品牌。我省還將扎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保持鄉村公益崗位規模穩中有增,加大以工代賑力度等,確保脫貧群眾持續增加工資性收入。
深化農村改革,著力增加財產性收入。我省將全面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對發展好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和有突出貢獻的主要經營管理人員給予一定獎勵;扶貧項目資產收益除按協議落實應分配到戶的分紅外,優先支持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應對疫情影響;規范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土地托管等;支持利用閑置宅基地和住宅,因地制宜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富民產業,鼓勵利用民居院落等資源進行提升改造,打造具有品牌影響力的旅游民宿和養老型民居等。
綜合運用托底措施,減輕群眾支出負擔。在兜底保障上,我省將支持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減輕支出負擔上,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統籌完善對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分類資助政策,確保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應保盡保。在有效應對和處置風險上,將在脫貧縣定期開展特色產業發展風險評估,完善防范和處置風險的具體措施。同時我省將創新農業保險服務,全面建立健全防返貧專項資金、防返貧保險,支持縣(區)采取財政適當補貼、社會捐贈等方式設立防返貧專項資金,對充分享受現有政策后仍不足以消除風險的,予以救助。
為確保脫貧群眾實現增收,我省將建立脫貧群眾收支與生活狀況跟蹤動態監測機制,每季度開展一次研判調度。將脫貧群眾增收情況作為省級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和脫貧地區目標責任考核并提高指標權重,對促進脫貧群眾增收成效明顯的縣,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對年度脫貧群眾收入增速靠后的縣,進行提醒約談。(記者 程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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