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陜西省農業社會化服務省級示范服務組織評定及監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省級示范服務組織的評定與監測,按照“自愿申報、逐級審核、公平公開、擇優評定”原則,實行綜合認定,評定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省農業農村廳根據評定監測情況,建立省級示范服務組織名錄庫,實行動態管理。
《辦法》規定了申報省級示范服務組織需要符合的標準,包括登記注冊、服務能力、服務管理、服務成效、社會信譽等方面。其中,明確服務對象中小農戶逐年增多,并將脫貧戶納入服務范圍,讓他們享受到服務優惠、得到實惠。
《辦法》明確,對省級示范服務組織運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建立動態監測、優勝劣汰制度。省級示范服務組織可優先享受各級政府出臺的相關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依據自身職能,積極引導各類資源要素支持省級示范服務組織發展。鼓勵各市、縣、區結合糧食規模經營、大豆油菜擴種、農業綠色發展、全產業鏈建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涉農資金整合等工作,加大對省級示范服務組織的支持力度,切實發揮省級示范服務組織的輻射帶動作用。(記者 文晨)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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