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要求:藥品開展臨床試驗前必須在通過GLP認證的機構完成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缺乏經過GLP認證的實驗平臺是制約西部新藥創制研究的關鍵因素。截至2022年底,我國獲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資質認證的GLP機構共157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蘇、山東等省份,西北地區僅有2家,遠不能滿足西部新藥創制的需求。陜西省多個長期從事新藥研發機構的候選藥物不得不出省尋求GLP安全性評價機構服務,導致科研成果外嫁,難以在本地實現成果轉化。
GLP開放平臺建設是生物醫藥產業領域推動“雙中心”建設的突破點,是推動生物醫藥產業鏈開放創新發展的重要抓手,是實現醫藥創新鏈和產業鏈緊密融合的迫切需要。
陜西秦巴山區獨特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為發展生物醫藥產業提供了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省創新藥物研究中心與省內從事新藥研究的高校院所、企業單位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為GLP平臺的建設提供了基本硬件和管理制度上的保障;近年來省創新藥物研發,在理論創智、思路開拓、技術創新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形成了“君-使”對藥研究、精準辨識技術、新藥物分子設計、藥物綠色制造工藝等技術優勢,人才資源豐富,在傳統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精華的創新藥物研發上處于國內領先地位。
為此建議:依托現有科研基礎、人才力量和學術成果,聯合陜西醫藥控股醫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產業化優勢,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盡快申請組建陜西省創新藥物研究中心GLP開放平臺,為陜西和西部各省的新藥評價提供規范的技術服務,促進西部原始創新藥物就地快速轉化,輻射帶動西部地區乃至全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藥物研發市場化、共享式、開放型發展。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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