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陜西省總工會權益保障部了解到,2023年陜西職工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的執行標準和去年一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地區6月15日至8月15日),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可以領取防暑降溫費。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該經費由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記者 石喻涵)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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