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近日,陜西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支持穩崗擴容提質惠民生的通知》,從穩、擴、促、兜、施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企業是支撐經濟發展的力量載體,是吸納就業的源頭活水。為更好激勵企業用人的積極性,《通知》推出“降、返、免、貸”等組合措施,傾斜支持吸納就業多的行業企業,穩定就業存量、擴大就業增量。同時,陜西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還明確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及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企業劃型參照2020年社保減免政策執行。實施此項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備付期不足的統籌地區可申請省級調劑金,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市(區)要持續優化“免申即享”服務,返還資金可通過后臺數據比對審核、企業確認、社會公示后直接撥付企業。
為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減輕其負擔和穩定市場預期,《通知》要求,對于月銷售額10萬元及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為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和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分別加計抵減5%和10%應納稅額,以上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50%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上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為加強經營主體融資服務供給,《通知》明確,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與結構功能,引導金融機構面向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實體經濟和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持續推進“四貸促進”金融服務站建設,落實“一鏈一行”主辦行制度及“行長+鏈長”機制,助力重點產業鏈發展帶動就業。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記者 周明 見習記者 李子言)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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