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引導陜西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社會科技獎)規范健康發展,省科技廳印發《陜西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工作指引》。
根據《工作指引》,社會科技獎是指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在陜西省面向本省設立,獎勵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以及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等活動中為促進科技進步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組織的經常性科學技術獎。
陜西省社會科技獎應按照以下基本條件設立:設獎者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設獎者為陜西省內非營利法人的,可自行承辦;設獎者為陜西省外組織或者個人的,應當委托陜西省內非營利法人承辦。承辦機構應當熟悉科學技術獎勵所涉學科和行業領域發展態勢,組織機構健全,內部制度完善,具備開展獎勵活動的能力。設獎者或者承辦機構應當在獎項設立前2個月內向省科技廳書面報告獎勵名稱、設獎者、承辦機構、資金來源、獎勵范圍與對象、獎勵周期、與已有同類社會科技獎的差異說明等基本信息。社會科技獎須制定獎勵章程并明確設獎目的、獎勵名稱、設獎者、承辦機構、資金來源、獎勵周期等基本事項。獎勵名稱應當科學、準確、簡潔,不得冠以“陜西”“全省”“國家”“中國”“中華”“全國”“亞洲”“全球”“國際”“世界”等類似含義字樣,不得使用與國家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或其他已經設立的社會科技獎勵、國際知名獎勵相同或者容易混淆的名稱等。
《工作指引》還規定了承辦機構是社會科技獎勵的責任主體,在社會科技獎勵運行中應根據科技部《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規范運行。省科技廳對社會科技獎的設立、運行提供政策指導和咨詢服務,推動社會科技獎規范化發展。(記者 張梅)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