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張涵博
快遞派件應該送到哪兒是不少消費者和快遞員爭論的一個“老大難”問題。長期以來,消費者關于解決這一難題的呼聲越來越高,在互聯網消費者服務平臺黑貓投訴上,針對“送貨上門”的投訴就有25994條。
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快遞新規)開始施行。其中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如有違反,情節嚴重的,將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快遞新規施行已半個月,配送“最后一公里”難題是否得到有效解決?記者對此進行了探訪。
“快遞新規施行后,還是有了一點變化。”家住西安市蓮湖區的呂先生說,之前除了京東、順豐會在送貨時打電話,詢問是否需要送貨上門服務,其他幾家快遞公司都是不說一聲就放到菜鳥驛站。“這周有的快遞在送貨前會提前電話聯系,我覺得挺好,這也給了消費者選擇收快遞方式的權利。”
家住西安市灞橋區一社區的林女士說,收件還是老樣子,以前不打電話聯系的快遞公司還是不打,送貨上門更是不可能。
3月14日,在西安市一家菜鳥驛站門口,不時有快遞員騎著三輪車將快遞運送過來。
“你好,你的中通快遞到小區北門了,現在能收嗎?”記者在現場看到,有的快遞員會給消費者打電話,還有的則是將麻袋裝的快遞直接拖到菜鳥驛站門口,由驛站工作人員逐件掃碼入庫。
“我每天要配送快遞400件左右,新政策要求快遞員跟每個收件人都提前電話聯系,還要根據需要客戶送貨上門。這樣做的話工作量太大了,就我一個人根本不可能做到。”從業多年的劉師傅說。
他算了一筆賬:“一天配送400件快遞,如果每件快遞都要電話聯系一分鐘,光打電話就要6個多小時,哪還有時間送貨上門?我們的工資是按照送貨量計件收費的,這樣下來根本掙不到啥錢。”
“快遞新規進一步推動了快遞行業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目的是提升行業服務水平與服務質量。”北京市煒衡(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大騫認為,快遞新規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明確的監督標準、維權路徑和賠償標準,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有力保障。
對于快遞員反映的新規施行后“送貨成本高了,利潤少了”,李大騫建議,快遞公司應積極探索解決方案,在消費者的便利與快遞員的效率之間尋找平衡,向消費者提供多層次、多元化的服務,讓消費者有選擇快遞上門與不上門、是否需要電話或短信通知的權利。此外,還應及時完善制度,確保收入分配方式兼顧快遞派送效率和服務質量,從而有力保障消費者權益,督促整個快遞行業服務質量得到提升,確保快遞行業能夠持續健康發展。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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