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為加快培育全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隊伍,更好發揮孵化帶動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作用,省商務廳等六部門印發《陜西省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提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是指接受國內外客戶委托,依法簽訂綜合服務合同(協議),依托綜合服務信息平臺,代為辦理通關、物流、退稅、結算、信保等綜合服務業務和協助辦理融資業務的代理服務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應具備較強的進出口專業服務、互聯網技術應用和大數據分析處理等能力,建立較為完善的內部風險防控體系。
《實施辦法》明確,享有本辦法各項支持措施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實際在陜經營的獨立法人企業;為企業代為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通關、物流、退稅、結算、信保等綜合服務業務和協助辦理融資業務;每年服務企業20家以上,西安以外市(區)申報企業每年服務企業10家以上;企業年度進出口額(含代理進出口)在7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西安以外市(區)申報企業年度進出口額(含代理進出口)在3500萬元以上;外匯局貨物貿易企業分類等級為A類;具有線上外貿綜合服務平臺;過去3年無走私、騙稅、違反檢驗檢疫和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及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實施辦法》要求,提高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貿易便利化水平。西安海關對經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海關企業信用等級高級認證申報專項輔導;對已獲得海關AEO高級認證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優先辦理海關注冊登記、備案等業務手續和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對符合條件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出口退(免)稅無紙化服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稅務機關出口企業分類管理類別為一類的,且符合《關于進一步優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的公告》規定,優先辦理出口退(免)稅,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退(免)稅手續。中國人民銀行陜西省分行對符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規定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可根據客戶委托,代辦出口收匯手續。經辦銀行可憑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推送的交易電子信息辦理出口收匯,外匯或結匯資金直接進入委托客戶的賬戶。(記者 肖倩)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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