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習記者 秦瑤 記者 李榮
“我要把孩子帶回老家!不準你來探望!”“孩子撫養權歸你!我不管!”近日,省政協委員、北京浩天(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潔在采訪中表示,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父母搶奪未成年子女的案例。
近年來,夫妻離婚后“奪子大戰”不斷上演,以搶奪、藏匿、限制接觸孩子,來獲得財產監管權,孩子在父母離婚的較量中被當作籌碼,導致很多孩子學習教育中斷、情緒狀態和心理認知異變等。
劉潔發現,婚姻家事案件中經常會出現這些問題:在分居、離婚訴訟期間或離婚后,某一方可能會搶奪或藏匿孩子,不讓對方見到孩子,把孩子當作維持或結束婚姻的籌碼;拒絕承擔撫養職責,極力強調自己不適合照顧孩子的各種原因;爭奪監護權,就是為了掌控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監管權。
“法官在判定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時,大多是以未成年子女年齡、母親直接撫養及不改變現狀生活環境等標準進行判定,對于未成年子女此前的撫養情況、后續撫養監護和探望安排等方面的考量不夠全面。”劉潔說,父母都是基于不同動機搶奪孩子,很少有人貼近孩子,站在孩子的視角,傾聽孩子的聲音,不顧孩子的感受。
作為一名母親和長期投身婦女兒童保護公益事業的律師,劉潔希望能夠推動在婚姻家事案件審判過程中多以一個未成年人的視角看問題。結合多年從業經驗,劉潔在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上提交了《關于全面落實家事審判中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提案》。
劉潔建議,在判定撫養權歸屬時,應當綜合考量撫養意愿、撫養方式、撫養條件。將暴力搶奪未成年子女的行為列入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事由,對藏匿未成年子女、限制配偶接觸未成年子女的,要同時簽發行為保全裁定及家庭教育指導令;對均不愿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督促雙方積極履行撫養監護職責。
提案交辦后,承辦單位省高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并在書面答復中介紹,去年8月28日向全省法院印發《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法院推進實施“四令一書”工作的意見(試行)》,1月18日與省檢察院等11家單位共同印發《關于協同推進實施“四令一書”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意見》,要求各級法院在案件審理中對暴力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為予以規制,并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不愿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督促未成年子女的監護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
4月25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張叡婕、羅浩到訪北京浩天(西安)律師事務所,與劉潔本人就答復內容征求委員意見并召開座談會。劉潔提出,能否將“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模板嵌入法院審判系統,由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發給雙方當事人,督促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積極履行撫養監護職責,這一做法可以進一步避免離婚糾紛對未成年人產生不利影響,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身心健康。
張叡婕說,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委員建議后,第一時間溝通交流并采納,現已將“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模板嵌入全省法院審判系統,這意味著各法院在審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時,必須向當事人發出提示,告知其作為父母應當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目前,各級法院正積極落實,在離婚案件審理中切實維護好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看到自己的建議得到省法院的高度重視,十分感動,這對于委員履職是一種莫大的肯定與鼓勵。”劉潔表示,將“關愛未成年人提示”模板嵌入全省法院審判系統中,這既是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切實落實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現實需要,也是提升涉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審判質效的重要舉措。今后還將持續關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領域問題,更好發揮委員履職效能,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得更深、更實、更細,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幸福成長營造更好環境。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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