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7 19:35:27 來源:新華網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7日對外聯合發布公告,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劉紅霞 郁瓊源)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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