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再次征求意見——
住宅標準將有哪些新變化
繼2019年2月首次征求意見之后,近日,《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居住生活關系到每一戶家庭的安居樂業,征求意見稿中涉及基本規定、居住環境、建筑空間、結構安全、室內環境、建筑設備等多個方面,一些標準較現行標準有所提升,回應了廣大居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需求。
比如,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層高不應低于3.00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50米”。相較于現行規范,層高和凈高標準分別增加了20厘米和10厘米。層高越高,居住空間就越大。而目前一些老小區層高略低,影響了人們的居住體驗,很多購房者在購買二手住宅時都曾有這樣的經歷。征求意見稿中關注層高標準的提升,能夠有效改善廣大居民的居住舒適度。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通過調研發現,目前相當數量的城市高層住宅層平均層高實際上已經達到3米,此次標準的修訂,實際是現行做法的集中體現和總結。不過,層高更高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有可能增加一定成本,如果層高略低一點,層數多的高層住宅可供銷售的住宅就有可能多出1層甚至更多。而《住宅項目規范》具有強制性特征,一旦實施,所有市場主體均須遵照執行。
還有一些要求也關乎居住舒適度。比如,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困擾于樓板不隔音,由此引發的鄰里糾紛也不少。樓板厚一些,隔音效果可能會更好些。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新建住宅建筑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板厚度不應小于100毫米”。還比如,“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平方米;住宅套型不設起居室時,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9平方米;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3.5平方米;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衛生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2.5平方米”。不僅通過具體數值對于有關空間的面積予以規范,人們關注的采光也有明確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每套住宅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季日照”;“每套住宅臥室、起居室、廚房均應有直接采光”。
關于電梯的條文也頗受關注。征求意見稿明確,“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這表明,電梯可能將成為未來城鎮住宅的標配。業內人士普遍分析稱,將電梯作為住宅標配與當前社會老齡化趨勢相呼應。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入戶層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近些年,由于電梯體積過窄導致擔架難以進入,致使居民在急癥救助時面臨困難的新聞時常出現。征求意見稿對于電梯有更為精確的要求,有利于通過提高技術標準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對住宅內部進行明確規范的同時,征求意見稿對小區周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有所明確。比如,隨著電動汽車的增多,充電樁的需求量更大。征求意見稿明確,“應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綠地既美化環境,也日益成為廣大城市居民休閑運動的好去處,對于綠地的設置,征求意見稿同樣也有明確。包括“居住街坊內應設集中綠地”;集中綠地寬度不應小于8米”;“集中綠地中,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于三分之一,并應設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王清勤介紹:“征求意見稿是底線要求,有不少地方比現行標準適當提高,這有利于服務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未來的住宅項目建設以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為目標,相信隨著相關標準的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居住生活定會更加便利、舒適和溫暖。(記者 亢舒)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