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訊(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胡毅 通訊員秦建國)11月20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奉命將罪犯李某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李某1983年2月出生,陜西勉縣人,小學文化,農民。因懷疑其妻蔡某有婚外情而心生怨恨,2016年11月,李某在漢中市略陽縣出租屋內將蔡某與女兒殘忍殺害,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罪犯李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不能正確處理自身婚姻家庭問題,遷怒于無辜,蓄意殺害他人泄憤,犯罪動機十分卑劣,手段特別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雖然李某作案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有自首情節,但根據其犯罪的性質、手段、后果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李某不服,提出上訴。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裁定核準判處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于2019年11月20日將罪犯李某驗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場執行死刑。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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