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12日電(記者吳帥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吳越國王陵錢镠墓被盜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犯盜掘古墓葬罪,均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兩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4月底,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經網上聯絡預謀盜墓,并選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臨安吳越國王陵作為盜掘目標。同年5月初,蔣明磊、李常偉從福建趕至杭州市臨安區,對盜掘目標進行踩點,在臨安區租房作為窩點,并購買盜墓工具。二人晝伏夜出,采用攀爬圍墻、工具挖洞等方式盜掘吳越國王陵并盜得大量、各類珍貴文物。后通過劉丹(另案處理)等人銷贓非法獲利并分贓。案發后被盜文物均已追回。2020年5月23日,蔣明磊、李常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公安機關依法凍結、查封、扣押蔣明磊、李常偉的贓款贓物一批。
本案已于8月23日召開庭前會議。在12日的遠程視頻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人依法進行了辯護。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對指控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蔣明磊唯對分贓數額及部分涉案財物處置提出異議;蔣明磊的辯護人認為蔣明磊主觀惡性不深,李常偉的辯護人提出李常偉作用相對較小,兩辯護人均以涉案文物已全部追回、兩被告人系坦白且自愿認罪等為由請求從輕處罰。兩被告人在最后陳述階段均表示認罪。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蔣明磊、李常偉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且盜掘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竊得大量珍貴文物。蔣明磊、李常偉盜掘古墓葬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為惡劣,依法應予嚴懲,雖然兩被告人歸案后能夠坦白罪行并認罪,經公安機關全力追贓悉數追回本案被盜文物,但不足以對兩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資料顯示,位于杭州市臨安區的錢镠墓一度被認為是浙江保存最為完好的帝王陵。
根據此前杭州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的通報顯示,2020年3月,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本案相關線索開始偵辦。同年5月23日,警方將前往廣州準備倒賣文物的嫌疑人抓獲,當場查獲金玉腰帶、古劍等珍貴文物,嫌犯交代是從錢镠墓盜掘的。
案件發生后,專家組已赴臨安踏勘案發現場,對錢镠墓受損情況進行評估分析??傮w來看,墓室結構性和完整性尚好。2020年12月,經國家文物局批準,在浙江省、杭州市部門專家的指導下,錢镠墓本體已完成修復。
據了解,同日,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對關聯案件被告人唐冬、劉丹等十人倒賣文物、敲詐勒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分別判處唐冬、劉丹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個月至三年不等,并處罰金,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編輯: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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