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12日電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12日對外通報,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中共第十二屆黑龍江省委委員、黑龍江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于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于飛違反政治紀律,串供并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職務調整、職工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黑龍江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終止其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于飛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于飛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黑龍江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編輯: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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