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陳德家 田俊 記者 韓永國)“現在開庭!”12月17日,隨著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一聲鏗鏘有力的法槌聲響起,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盧玎擔任審判長的李某某減刑案開庭審理,吹響了該院減刑、假釋案件全部開庭審理的總號角,標志著該院對首批83名罪犯減刑、假釋案件進行實質化審理正式開啟,也敲響了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第一槌。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2月8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意見》,對減刑、假釋案件如何實質化審理提出了具體要求。該院第一時間制定《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審查表》,庭前從原罪審查、入獄表現、改造效果三個方面提前入手核查罪犯改過自新的實際狀況。
庭審中,刑罰執行機關民警宣讀了對李某某的減刑提請建議,就原罪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法定從輕從重情節、原判刑罰、財產性判項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后一貫表現、考核分數依據、是否違反監規紀律、實際減刑情況、減刑后的社會影響等因素進行舉證。出庭檢察人員就檢察環節履行同步監督職責、開展實質化審查監督等工作,向法庭進行說明,并圍繞罪犯是否確有悔罪表現、計分考核情況發表檢察意見。法庭按照實質化審理要求,通知管教干警及隨機選取的罪犯同監室人員出庭作證,對證據當庭進行質證、認證、調查核實,綜合評判報請減刑人員的悔罪表現、心理健康狀況、是否存在人格缺陷、再犯的可能性,確定罪犯是否真正符合減刑、假釋條件。
該院對減刑、假釋案件全部開庭審理,確保將案件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相關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結論形成在法庭,真正實現庭審的實質化、公開化。今后,該院將進一步積極實踐探索,不斷積累經驗,繼續深化并不斷完善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
編輯: 穆小蕊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