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解決“查人找物”難題,深入推進執行聯動機制創新升級,榆林中院與榆林市城投公共服務有限公司共同建立“執行+智慧停車”執行聯動機制,榆林兩級法院可利用“執行+智慧停車”平臺對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在榆林市停車信息進行監測,若平臺檢測到涉案車輛,即可將車輛停放位置信息推送給執行干警,由執行干警根據實際情況對涉案車輛采取措施。
4月7日15時36分,榆陽區人民法院“執行110”接到榆林中院執行指揮中心指令,要求立即派人前往榆林市開發區某停車場對被執行人車輛進行依法扣押,榆陽法院執行干警快速反應,立即抵達停車場,細致查找到案涉車輛后,當場致電車主要求其前來配合執行工作,車主趕來現場表明自己不是被執行人趙某,而是案外人,被執行人趙某則是車輛登記人。
被執行人趙某在榆陽法院涉及3起勞務合同糾紛,涉案標的累計18萬元,均未履行完畢法定義務。執行過程中,榆陽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趙某名下車輛,但因一直無法查找到該案涉車輛,故未能實際控制。經過執行干警釋法明理,告知其如有執行異議可以向法院申請,該案外人最終表示愿意配合執行,并將車輛鑰匙和行駛證交至執行干警手中。
從接到線索指令到火速出發,再到成功扣押車輛,用時僅僅半小時,整個行動嚴絲合縫、周密銜接。這樣周密、迅速、高效的行動流程得益于“執行+智慧停車”執行聯動機制,本次車輛扣押也是該執行聯動機制推行后首個執行“戰利品”。
“執行+智慧停車”執行聯動機制的建立,拓寬了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查人找物的新途徑,借助執行信息化手段實現快速精準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可進一步強化執行威懾力,倒逼被執行人履行債務。
下一步,榆林法院將以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為契機,加強執行工作模式的創新轉變,豐富執行聯動機制,強化運用科技信息手段,推動執行工作打開新的局面,將促公正、提效率落實在每一個執行案件中。(王曉強 蘇凱旋)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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