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召開“以生態環境檢察專門化助力美麗延安建設”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延安市檢察機關生態環境檢察專門化工作助力美麗延安建設的基本情況、工作亮點及經驗做法。
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景彥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21年以來,延安市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31件60人,提起公訴68件129人,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立案1506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37件,磋商54件,起訴15件。所辦理的2起公益訴訟案件被評為全國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評為全省典型案例。共督促修復被損毀國有林地876畝,清理污染河道1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230畝,督促清除處理違法堆放的各類生活垃圾12萬余噸,挽回經濟損失500余萬元。通過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生態環境檢察專門化體系建設、數字檢察賦能、借助專家、檢察官助理等“外腦”和“智庫”等方式切實提升延安生態環境檢察履職能力水平。
延安市檢察機關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檢察專門化,著力構建檢察職能、機構、機制、規則和隊伍“五位一體”專門化體系。市檢察院設立生態環境檢察辦公室,各縣級檢察院成立生態環境辦案團隊,專門化辦理涉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所有案件。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指揮中心設立3個跨院辦案團隊,分別辦理涉及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煤石油天然氣污染防治以及森林生態系統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修復案件。
下一步,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將不斷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努力提升全市生態環境檢察工作質效,激發起全社會共同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努力形成保護生態的強大合力。
市檢察院各業務部門有關負責人,第五檢察部、政治部宣教科全體干警參加新聞發布會。(供稿:延安市檢察院)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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