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記者在榆林市2024年第一次“誠信榆林”建設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榆林市公安機關共發現調查網絡謠言線索139條,網絡暴力犯罪線索52條,偵辦網絡謠言案件48起,網絡暴力犯罪案件51起,依法查處造謠傳謠網民123人,涉網絡暴力犯罪人員63人,清理網絡謠言信息280條,網絡暴力信息239條,關停違法違規賬號56個。
據了解,公安機關開展7×24小時網上巡查,及時關注熱搜榜、敏感案事件和民生熱點領域背后的網絡謠言、暴力線索,動員廣大網民通過網警巡查執法賬號、110報警服務臺等渠道,積極提供涉網違法犯罪線索。全市公安機關堅持“打擊少數、教育多數”原則,確定重點目標,查清違法事實,依法打擊處理。
今年以來,共排查網站漏洞198個,查處平臺351個,罰款單位7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344份。
“下一步,全市公安機關將以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犯罪兩個專項行動為牽引,繼續保持對網絡違法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努力營造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網絡輿論氛圍,共建風清氣正的精神家園”,榆林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副支隊長李周榮說。
會上還公布了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查處的5起涉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1.1月8日,米脂縣公安局查處了丁某某通過短視頻平臺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經查,丁某某為博取網民關注、吸引流量,編造發布了“元旦米脂一男子跳河”的短視頻謠言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丁某某被米脂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2.1月30日,橫山公安分局查明,楊某為泄私憤,博取網友關注,多次在網絡上發布附有景某照片的段子和侮辱性文字,并通過網絡直播平臺對景某進行辱罵,嚴重歪曲事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楊某被橫山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3.2月21日,定邊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了胡某網暴他人的違法行為。經查,胡某為泄私憤,將與其產生經濟糾紛的陳某個人信息、照片、家庭住址等配以哀樂,發布在短視頻平臺,對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胡某某被定邊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4.2月29日,榆陽公安分局依法查處了白某、高某在短視頻平臺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經查,白某在拍攝視頻時虛構“煤矸石爆炸”的情況發布在微信群中,高某未經核實,將該視頻配上文字后發布在微信群及其他網絡平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榆陽公安分局對白某、高某分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5.3月1日,靖邊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了喬某某通過直播平臺辱罵他人的違法行為。經查,喬某某多次在某直播平臺直播間內辱罵其兒媳和兒媳娘家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喬某某被靖邊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韓麗娜 記者 許鵬)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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