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一篇題為《老倪祖三貼效果騙局大揭秘!你看后還敢用嗎?》的文章出現在一家新聞資訊網站上。該文以“老倪祖三貼效果騙局大揭秘”為噱頭吸引讀者關注,隨后話鋒一轉,開始宣稱“其強大的功效,是廣大頸肩腰腿疼病患者的福音”,并冠之以“祖傳秘方”的名頭,文末還留有“老倪全國總代理,微商金牌導師”的聯系方式。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從事軟文代寫代發的個人和商家,明碼標價為違法廣告的發布提供方便,已形成一條完整的地下產業鏈。
違法廣告瞞天過海:假新聞,真營銷
根據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記者調查發現,老倪祖三貼的生產批號為保健用品批號,該軟文廣告涉嫌違法。
記者發現,老倪祖三貼在多個媒體均投放類似廣告。某大型門戶網站自媒體賬號就曾登載一篇題為《老倪祖三貼(老倪膏藥)的七大“副作用”,看完你還敢再用嗎?》的文章,以相同形式宣傳該產品,并將“老倪招商”的微信號置于插圖內。
除此之外,在網絡資訊媒體中,以軟文形式發布賭博網站、代孕服務等違法廣告屢見不鮮。5月,一篇名為《上海代孕:對女性的生育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事物》的文章,出現在江蘇某新聞網站熱點資訊欄目上。文章在“科普”的同時,將“代孕服務聯系……”等信息穿插其中。記者發現,3月至5月,該網站至少為此代孕機構發布40條以上的軟文廣告。
福建君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燦良表示,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就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代孕在我國尚屬非法。代孕、賭博類廣告違反廣告法中“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等禁止性規定,屬于違法廣告。
記者發現,不少違法廣告混雜在新聞資訊中,很容易讓讀者以為是真實的新聞信息。以新聞作外衣——正文開始宣傳——文末留聯系方式,這幾乎成為此類廣告的普遍套路。
軟文代發一條龍,價格每條幾元至幾十元
記者上網搜索發現,不少QQ群打著“軟文代寫代發”的名義,做著發布違法廣告生意。
在一個名為“醫療新聞源軟文”的QQ群中,多名中介輪番發布各大網媒的軟文登載價格,有的明確打出“專發醫療、加盟、微商、代孕垃圾稿子,審核寬松,內容無關”等信息招攬生意。
記者隨機選取幾名中介詢價,發現軟文發布價格與新聞資訊網站的知名度相關,以網站名義發布的每篇軟文價格普遍在15元至50元之間。而以自媒體賬號名義發布的軟文,每篇軟文的價格甚至可低至5元。
記者嘗試寫成一篇900字的假藥“新聞”發給中介,表示想宣傳一下。文中虛構了一款“祖傳秘方”,并在文末以圖片形式留下個人微信號。中介得知產品沒有任何生產批號后,僅表示“新聞不要編得太離譜就行”。
一位曾做過此項生意的客戶告訴記者,他曾經花15元將一條題為《安徽一男子香港腳伴十年,被奇方治好》的軟文發布在一個財經新聞網站上。該文最終還以60元的價格登上一家知名新聞網站,以20元的價格登上另一家知名新聞網站自媒體賬號。
記者咨詢的不少中介都表示,對于帶聯系方式的醫療類軟文,自媒體平臺審核較嚴,往往會屏蔽鏈接,而網站則寬松很多。“網站容易被搜索平臺識別,很多客戶都會選擇‘1000元70家網站’的套餐。”一名中介表示,選擇套餐可以形成巨大聲勢,有利于產品銷售。當記者詢問文章是否會被刪除時,對方稱“文章都是網站內部的人發的,除非被投訴,否則不會被刪”。
記者調查發現,從事此類“軟文代發”的中介QQ群、網站和商家,其中不少還以公司形式運營,有的表示每天每人可以處理500單類似的生意。
不少軟文代發機構還提供軟文代寫服務,只需提供材料和要求,即可當日出稿,價格從每千字100元到幾千元不等,不少號稱“高質量,高速度,保安全”。
嚴格落實“顯著標明‘廣告’”規定,加大問責力度
龐大的軟文市場為違法廣告發布提供便捷,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有些甚至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日前,一則出現在多個網媒上的彩票“新聞”《95后奇女子,躺家10天,只用100元存款,刷出20萬收入》,文章中提供非法彩票網站的聯系方式,不少彩民上當受騙。
專家建議,網絡監管部門應加強對失信網絡媒體的曝光、處罰和問責。陳燦良表示,應由網絡監管部門建立網絡媒體失信黑名單,將以軟文形式發布違法廣告的媒體列入名單,定期向社會公布,并給予相應處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已明確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然而從目前情況看,一些新聞資訊網站并未真正落實相關規定。
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夏學民認為,網絡媒體要提高甄別真假信息的能力,對于被投訴和曝光的案例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同時,通過技術手段提高稿件過濾效率。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董天策認為,傳統敏感詞屏蔽的模式較為單一,存在漏洞。可以通過數據積累和學習能力的迭代升級,建立多維度的稿件篩選機制。
(新華視點記者 吳劍鋒 何 凡)
編輯: 大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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