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偵查員私車公養被黨內嚴重警告
本報訊 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廉潔過節,9月18日,省紀委通報了6起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2016年至2017年,榆林市神木縣神木鎮部分單位執行公務接待相關規定不認真不到位,超人數陪餐73批,超標準接待175批,無公函接待144批,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8月,該鎮黨委書記蘇永華,鎮長張懷明,神木縣石峁遺址管理處處長兼高家堡鎮黨委書記、神木鎮原黨委書記張凌云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紀委書記馬樂兵,鎮工會主席王建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追究。
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延安市志丹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副科級偵查員任金榮利用單位儲值加油卡,給自己私家車加油支付7969元,購買酒水支付1.223萬元,共計2.0199萬元。2018年6月,任金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015年,咸陽市武功縣民政局以值班費、加班費名義,違規給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發放補助,共計5.274萬元。2018年6月,該局原副局長張封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016年中秋節前,漢中市勉縣信用聯社黨委副書記、主任李英接受服務對象委托他人所送飛天茅臺酒一箱,價值5600元。2018年5月,李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禮品折現后被收繳。
2017年5月,銅川市第一中學教學二處主任白軍祥為兒子操辦婚禮過程中,違規收受161名教職工所送禮金,共計3.6萬元。2018年6月,白軍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2017年7月,渭南市臨渭區衛生監督所黨支部借赴寶雞眉縣進行紅色教育之機,繞道紅河谷森林公園游玩,花費公款共計2605元。2018年3月,該支部書記劉文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已追繳。(B)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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