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陜西渭南繼母虐童案于2018年10月30日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件經過5個多小時審理后,審判長當庭宣布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6年。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在庭審現場了解到,臨渭區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孫某自2017年3月初,孫某因被害人鵬鵬不聽管教,獨自離家為由,對被害人罰站、罰跪,后又以被害人偷其金戒指等為由,用手腳、棍棒等多次對被害人實施毆打,致鵬鵬全身多處受傷。2017年3月29日,以被害人弄臟床鋪為由,對被害人頭部多次實施毆打。
臨渭區法院認為,孫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其采用捆綁等方式,對被害人長期實施虐待,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公訴方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指控罪名成立。臨渭區法院據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稍早前報道
10月30日上午8時許,已有不少市民來到臨渭區法院等候開庭 澎湃新聞記者 陳雷柱 圖
顱骨粉碎、肋骨骨折、雙目視網膜脫落、多處皮膚潰爛。在過去的一年零七個月里,陜西省渭南市7歲男童鵬鵬(化名)經歷了無數磨難,如今已處于植物人狀態。在警方的調查中,這一切是因其繼母孫某長期毆打虐待所致。
10月30日,這起備受關注的繼母虐童案,在渭南市臨渭區法院開庭審理。鵬鵬的代理律師鄧學平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目前檢察院對孫某的起訴涉及虐待罪及故意傷害罪兩項罪名,“但因為一審是在基層法院審理,按照法律規定,最高只能判處20年有期徒刑。”
鄧學平說,因案件中一份重要的司法鑒定目前尚未有結果,民事賠償的具體金額難以確定,此次庭審只涉及案件的刑事部分。
一位愛心人士稱,鵬鵬的遭遇經媒體曝光后,來自全國各地的愛心人士在一年多時間里先后建成4個物資管理群,約有1000余人在持續關注此事,“鵬鵬現在已成植物人,有兩名護工負責日常起居,大約有300人固定對他進行月捐,我們關心案件的審判,但更關注孩子未來該怎么辦。”
一年四次手術,神志不清持續植物人狀態
鵬鵬的衣食起居現在成了護工張霞每天唯一的重點,從2017年11月至今,近一年的陪伴中,她覺得這名已變成植物人的7歲男童,在她的懷里,終于能找到一絲安全感。因鵬鵬現在已沒有意識,每天24小時都需要有人悉心照顧,他的護工曾在半個月里先后換了5個,“太熬人,很多人堅持不下來。但這么小的孩子遭受這么大的磨難,實在讓人心疼,不管別人怎么樣,我得陪著他。”
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臨渭區時年僅6歲的鵬鵬被送進渭南市第一人民醫院,當時已遍體鱗傷,75%顱骨粉碎,兩根肋骨骨折,雙目視網膜和上門牙脫落,全身多處皮膚潰爛,甚至心臟也停止跳動。經醫院全力搶救,鵬鵬最終活了過來,然而更多的磨難接踵而至。
據鵬鵬的一份入院診斷書顯示,他目前持續植物狀態,部分病情為顱腦外傷,現神志不清,靜臥不動,喉中寢鳴,并伴有間斷抽出,肌張力增高,左側髖關節脫位。
張霞說,從事發至今的一年多時間里,鵬鵬先后經歷了四次手術,最近半年身邊少有親人陪伴,“他的父親現在已經失聯一年多,生母因為事發時已經再婚,最近又剛剛生了孩子,現在大約半個多月才能來一次。能陪著他的,除了我們兩名護工,剩下的就是愛心認識和志愿者。實際上,孩子能活到現在,全靠他們幫襯。”
每月花費5萬余元,數百名愛心人士持續捐助
一名不愿具名的愛心人士告訴澎湃新聞,她去年從新聞中獲知鵬鵬的遭遇后,便一直在關注此事,從去年7月開始,來自全國各地的愛心人士先后建成了4個微信群,大家每個月都會組織捐款,“孩子現在每個月的治療和護理費用加起來,至少需要5.5萬元,這其中除了我們每個月籌的錢,更多的來源于上海仁德慈善基金會。”
上海仁德慈善基金會相關負責人稱,從2017年5月到2018年7月,共有7萬余人參與到鵬鵬的募捐項目當中,籌集的善款總計280余萬元,現正處于執行階段,“孩子每個月的治療費都是從這些善款中扣除,每一筆開銷都是公開的,可以在網上查詢。現在孩子的父親找不到,我們還是希望家人能夠有所作為,至少能帶孩子到醫療條件更好的地區接受治療。”
上述愛心人士稱,現在鵬鵬的狀況仍很不樂觀,“我們不知道他的身體以后會恢復成什么樣子,未來這個孩子到底該怎么辦,目前并沒有特別好的辦法。現在案件要開庭審理了,我們雖然關心案件的審判,但更關注孩子的未來。”
鈍性外力多次擊打頭部,繼母涉故意傷害罪及虐待罪
鵬鵬的生母柴女士在她第一次與律師鄧學平會見時,曾表述稱“希望判處繼母孫某死刑”。鄧學平告訴澎湃新聞,在與柴女士的初次會見中,他明顯感覺到對方內心的埋怨、憤恨與自責,“雖然她可能不太懂法,但我們能夠理解一個母親在遇到這種事情之后的一切情緒。”
“去年事發后不久,有公益組織找到我,希望我能夠幫幫鵬鵬,我們團隊在了解過案情之后即刻答應了,并介入該案,此次案件的代理是純公益性質的。”鄧學平回憶稱,第一次見到鵬鵬是在上海兒童醫院,“當時孩子的狀況慘不忍睹,身上只剩下皮包骨,膝蓋也嚴重變形。那是個很清秀的孩子,我不相信他能夠頑劣到必須要下這樣的狠手才能管教好的地步。”
鄧學平說,檢察院最初對鵬鵬繼母起訴的罪名只有虐待罪,“按照法律規定,虐待罪最高只能判處7年有期徒刑。我們在調取案卷,調查研究之后,向檢察院遞交了法律意見書,要求一并起訴鵬鵬的父親,對孫某追加故意傷害罪,并建議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傷情的成因鑒定,這些意見最終都被采納了。”
據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孫某自2017年3月以來,采取竹棍、繩索毆打、手腳毆打、電線捆綁、罰跪、罰站等方式致鵬鵬全身多處受傷。經鑒定,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鵬鵬的顱腦損傷符合鈍性外力多次打擊頭部所致。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追究孫某刑責。
律師提出管轄權異議被駁回,繼母或最高判20年
鄧學平說,孫某所涉的兩項罪名中,虐待罪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傷害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但該案由臨渭區法院負責審理,按照規定,基層法院的量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我們曾以案件有可能判處無期以上刑罰為由,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希望案件由渭南中院來進行審理,但遭到駁回。”
據渭南中院2018年9月6日出具的一份《不同意移送管轄決定書》顯示,渭南中院稱,經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不同意將案件移交該院審判,并指出,希望臨渭區法院收到決定書后,盡快審結該案。
“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上訴的,被告人如果上訴,又有上訴不加刑的規定。我們會在庭審中再次提出管轄權異議,如果再次被駁回,那就意味著孫某最高只能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
鄧學平說,目前,案件的民事部分因有一份重要的鑒定尚未有結果,民事賠償的具體金額還沒能確定,此次庭審只涉及案件的刑事部分,“將來賠償金額能定到多少,法院如何審判,被告人有沒有賠償能力,賠償之后對孩子的治療能有多大幫助,這些都是問題。但無論怎樣審判,最苦的還是這個孩子。”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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