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 李佳)在交警部門查處酒駕過程中,總能遇到一些臨陣想補救或事后很懊悔的司機。近日,在西安繞城高速長安路收費站外,高速交警正在設點檢查酒駕時,一名司機突然猛喝水的行為,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昨天,西安交警高速大隊西漢中隊交警王佳告訴記者,8月13日23時40分左右,他們正在檢查一輛轎車司機酒駕行為時,不經意間往后看了一眼,發現緊鄰的一輛轎車司機,從副駕駛位置拿了一瓶礦泉水,當場猛灌了幾口,疑似正在漱口。
交警立即上前,對該車司機張某進行酒精測試,經測試,張某的血醇濃度為45.6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最終,根據相關規定,張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并記12分,駕駛證暫扣半年的處罰。
記者昨從西安交警高速大隊了解到,8月1日至今,西安交警高速大隊已查處了31例酒后駕車違法行為,這31名司機均被處以罰款、暫扣或吊銷駕照甚至相應的刑事處罰。
交警王佳表示:“在工作中我們發現,有些司機竟然認為,在城區不能喝酒開車,但上了高速一般不會有人查,這種心態絕對要不得。我們會一如既往把涉酒整治當成日常工作的重點任務。提醒廣大駕駛員,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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