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房企組織人員做虛假評價 將被暫停網簽銷售
12月5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我市商品房銷售行為誠信信息平臺即日起啟用,購房人可登錄平臺進行購房評價或咨詢投訴。
誠信平臺主要記載公示
房地產開發企業五類銷售行為
誠信平臺主要記載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的以下相關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名稱、注冊地址等基本信息;因違反中、省、市關于商品房銷售行為的相關規定及要求,經核實后產生的記分懲戒信息;購房人對商品房交易服務的評價;商品房銷售相關咨詢投訴、企業對咨詢投訴的回復、反映人對回復的滿意度評價;購房評價排行、回復滿意率排行等綜合評價情況。
誠信平臺的適用對象為:2018年1月1日以來,在我市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規劃區域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經營主體。
進行虛假投訴惡意投訴
將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購房人、反映人可在市住建局官網“商品房銷售行為誠信信息平臺”板塊注冊登錄后,進行購房評價或咨詢投訴。購房評價時,購房人須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號、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實名評價;咨詢投訴時,反映人應當署明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在誠信平臺提交服務評價或咨詢投訴信息時,不得有下列行為:反映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發布侮辱、誹謗及謾罵言詞的;捏造事實、歪曲情節,進行虛假投訴、惡意投訴,損害其他單位和個人信譽、聲譽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誠信原則的行為。
經核實存在以上禁止行為的,市住建局有權刪除相關內容,取消信息提交人的平臺使用資格,被投訴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房企應在5個工作日內
對咨詢投訴問題進行回復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對咨詢投訴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并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平臺端進行回復。無法按時回復的,應及時向市住建局說明原因,未按時回復且未說明原因的,將予以暫停網簽銷售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人員提交虛假評價信息的,一經查實將暫停網簽銷售,并作為典型案例曝光處理。
市住建局可以將經查實的誠信記載和公示內容在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上進行公布,并視其情節提供給其他相關主管部門作為管理或信用考查的依據。
誠信平臺將根據實施情況逐步推廣至全市轄區范圍。
記者 趙輝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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