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記者從西安市科技局獲悉,為提升我市眾創空間服務能力,引導眾創空間可持續發展,優化創業孵化體系,西安市出臺《西安市市級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辦法》)。
眾創空間為有獨立運營主體,以科技型創業團隊、初創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低成本、便利化辦公場地,鏈接人才、技術、資本等全要素孵化服務,降低創業門檻,培育科技型小微企業、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快速成長的創業創新載體。
該《辦法》規定了市級眾創空間的標準認定、管理與考核、獎勵與支持等。其中規定:認定的市級眾創空間,在認定之日起24個月內經市科技局或全市其他省級以上高新區推薦成為省級眾創空間孵化基地、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的,分檔給予獎勵支持。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級眾創空間,在孵企業在考核年度內被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1家給予眾創空間3萬元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級眾創空間,對于眾創空間內在孵企業考核年度內參加西安國際創業大賽獲得決賽名次,以及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新挑戰賽、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獲得省級以上名次的,按照所獲獎金總額10%給予眾創空間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級眾創空間,在孵企業考核年度內獲得創投基金投資或被本市企業(非股東公司)收購,按照投資額(收購金額)的1%對眾創空間進行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10萬元,獎勵總額不超過20萬元。鼓勵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對本市范圍內的其他主體(未被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進行管理和品牌輸出,輸出時需先向市科技局備案,對接受管理和品牌服務后被認定為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的,補助輸出方5萬元,當年補助輸出方總額不超過10萬元。承接市科技局推薦的西安國際創業大賽優秀項目入駐的市級眾創空間,連續兩年每年給予補助。單個眾創空間每年獲得各類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楊斌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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