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安市生態委獲悉,自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區域全年禁售禁放煙花爆竹。春節前,西安市生態委辦專門下發通知,對做好西安市禁售禁放管控及宣傳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截至2月21日,西安市共依法查處涉及煙花爆竹違法銷售燃放案件26起,處理違法行為人88人,其中罰款76人、行政拘留12人,收繳煙花爆竹1526件。
違法儲存、銷售(6起)
1、2月21日,高新區大吉村北(750路)公交站牌旁一商店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被查扣。對涉案人員處以治安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并依法沒收所有煙花爆竹。
2、2月19日,藍田縣前衛街一商鋪非法存儲、銷售煙花爆竹被查扣,商鋪經營者馬某被處以行政拘留。
3、2月11日,藍田縣孟村鎮村民劉某、胡某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被處以行政拘留,并依法沒收所有煙花爆竹。
4、1月12日,藍田縣安村鎮巨東街道村民尋某某、閆某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查處,尋某某、閆某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5、2月15日,航天基地韋曲老街道中醫醫院對面一商鋪違法銷售煙花爆竹,商鋪經營者劉某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6、2月14日晚,違法行為人張某在未央區泰和居小區附近一超市門口違法銷售煙花爆竹時被巡邏民警抓獲。張某被處以治安拘留7日,其售賣的煙花爆竹被依法沒收。
違法燃放(9起)
1、1月29日晚,李某等4人在航空基地航空六路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2月3日,藍田縣李后村村民李某峰為慶祝其子購置新車,違法燃放鞭炮慶祝被舉報,李某峰被處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3、2月23日,長安區引鎮村民劉某鎖為慶祝其子購置新車,在自家門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巡查民警發現,劉某鎖處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4、2月15日晚,李某、呂某兩人在航天基地少陵路輔路上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時被巡邏民警發現,李某、呂某分別被處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5、2月14日,周至縣渭興村村民張某婷、馮某珍因在家門口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被當地派出所分別處以行政處罰。
6、2月15日,周至縣富仁鎮五合村村民羅某、束某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羅某、束某分別被處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7、2月15日,周至縣梁家村村民梁某某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被當地派出處以行政處罰。
8、2月14日,周至縣渭中村西部駕校分校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單位法人宋某被處以行政處罰。
9、2月15日晚,周至縣新河村村民王某亮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時被巡邏民警發現,王某亮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月24日,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加強近期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措施,重點對元宵節期間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根據工作安排,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元宵節期間,西安市生態委辦將組織10個強化督查組下沉到包抓區縣,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區域、全天候專項督查。市公安局也將組織警力,抓好重要時間節點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并聯合市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西安市生態委辦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清新”過節,共同守護“西安藍”。(任 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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