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通報了4起涉疫違法案件,5人傳播謠言分別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一 何某、陳某在微信群傳播虛構涉疫消息 拘留5日
12月22日,何某、陳某在微信群內傳播虛構的“某門診部女護士分別與某隔離酒店員工、某大學老師存在親密關系,導致新冠疫情擴散”的消息,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和社會秩序。
公安新城分局、公安浐灞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分別給予何某、陳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案件二 康某微博發布不當言論 拘留5日
12月21日,康某在新浪微博發表“希望疫情讓某地人死絕了”“不配活著”等不當言論,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和社會秩序。
公安經開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給予康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案件三 虛構蔬菜糧油店被哄搶 拘留10日并罰款
12月22日,陳某用手機拍視頻,虛構“疫情期間某區一蔬菜糧油店物品被群眾哄搶、沒有付錢”,并在抖音平臺及微信群發布,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和社會秩序。
公安灞橋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給予陳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案件四 宋某微信群散布涉疫謠言 拘留10日
12月18日,宋某在微信群里轉發防疫人員集合視頻,散布謠言稱“爆發了某地今天死了不少人”“要癱瘓了今天死了不少人”“某區全是老鼠都在抓老鼠”等,擾亂網絡傳播秩序和社會秩序。
公安經開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給予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公眾,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打擊網絡謠言、維護網絡清朗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樹立法治意識,增強辨別能力,用實際行動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秩序。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濤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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