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董凡)3月17日,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發布《關于禁止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以慈善名義開展廢舊衣物回收的提示》,指出打著“慈善”“公益”等名義開展廢舊衣物回收活動,將公眾捐贈的舊衣物銷售牟利的行為,違反了慈善法的規定,損害了捐贈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慈善事業的形象。
《提示》指出,為慈善目的,在公共場所設置廢舊衣物募捐箱,屬于公開募捐活動。根據慈善法規定,只有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應當嚴格按照慈善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本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備案的募捐方案、聯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并主動公布公開募捐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發現冒用本組織名義的,要及時發布公告澄清事實并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社會公眾參加廢舊衣物捐贈活動之前,請先核實活動舉辦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可通過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cszg.mca.gov.cn)查詢相關單位是否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發現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卻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活動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發現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集廢舊衣物活動、騙取財產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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