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藥監局聯合印發《關于組織申報化學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產品獎勵項目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啟動化學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產品申報獎勵工作,征集項目產品為在2018年9月前已取得藥品批準文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過國家藥監部門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認定或已完成實驗獲得受理文件的省產化學仿制藥品。
據了解,這是我省首次對化學仿制藥產品進行評定和獎勵。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省財政今年新增安排3000萬元用于支持企業積極開展化學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著力提升我省生物醫藥產業鏈發展水平。
按照通知要求,申報企業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工信、財政和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一致性評價產品獎勵項目申請報告、通過或獲得受理的國家藥監部門出具的文件和該產品注冊批準文件、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申報產品支付評價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以及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
下一步,省財政廳將會同省工信廳、省藥監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考察評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定,確定擬支持項目清單,及時下達獎勵資金,同時加強資金績效評價,確保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我省生物醫藥產業鏈發展和創新能力提升。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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