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務工返市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的補充通告。通告指出,疫情高流行地區務工人員確需返市的,務必在返市前72小時內開展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持陰性報告返回繼續執行目的地管控政策。
補充通告如下:
一、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疫情高流行地區務工人員確需返市的,務必在返市前72小時內開展2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均為陰性的,在抵達西安市前2天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備行程。返回后需在“一場兩站”和入市交通卡口接受核酸檢測,并由目的地所在區縣(開發區)“點對點”接回,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二、對于非疫情高流行地區務工人員確需返市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抵達前2天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備行程。返回后需在“一場兩站”和入市交通卡口接受1次核酸檢測,并主動向社區(村)報告,落實信息登記、健康監測等措施,健康監測期間不走親訪友,不去公共場所,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有發熱、咳嗽、咽痛等癥狀,要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做好個人防護,及時就醫。
三、社區(村)接到報備后,要及時登記并向街道(鎮)報告有關情況,做好對擬返回務工人員的跟蹤服務和管理等工作;同時,要在務工人員返回后,及時安排落實隔離管控、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編輯: 郭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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