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發布《關于涉外省市旅居史進入我市駕乘人員 自覺接受疫情防控檢查事項的通告》,要求涉外省市旅居史駕乘人員在進入西安市前,必須在疫情防控交通服務站主動接受檢查,掃碼登記,配合防疫人員工作,按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類處置。
嚴禁駕乘人員通過翻越高速護欄或換乘本地車輛等非正常途徑逃避疫情防控查驗。對拒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擅自逃避或者協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檢查,或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風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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