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網訊 5月28日,西安市發布《關于調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精神,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合理住房需求
(一)從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的,須在購房前落戶滿1年。
(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住房的,須持有本市《居住證》,且在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二、促進二手住房流通
(三)住房限購區域內,已購買或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3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可上市交易;已購買或新購買的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的,可上市交易。
三、強化住房金融支持
(四)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陜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
(五)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購買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購買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六)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單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5萬元,雙繳存職工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85萬元。
四、優化各類人群購房政策
(七)在陜院士或其所在單位購房用于保障在陜院士居住,以及經市委人才辦確認的A、B、C類人才購買商品住房的,可予以優先保障,具體按相關實施細則執行。
(八)本市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購買住房的,參照現役軍人購房政策對待。
(九)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商品住房、28周歲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剛需家庭”對待。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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