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近日,該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鄉村振興示范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對于在城市、縣城周邊的示范鎮可通過以城帶鎮的方式,把污水納入城市或縣城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地域相鄰的示范鎮,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鼓勵采用“1+N”模式,建設一個鎮區生活污水處理廠(站),通過管網延伸,同步收集處理周邊村的生活污水。
《通知》強調,鎮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要科學建設,規范運行。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鎮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應按近期規劃人口進行設計,并充分考慮節假日期間返鄉人員數量等因素,綜合考慮遠期規劃人口及未來將周邊村納入處理范圍等因素,預留遠期規劃用地。要科學確定處理模式。生活污水處理廠(站)處理工藝應根據排放去向、處理規模、基礎條件等選擇技術成熟、穩定達標、運維簡便、運行安全的組合工藝路線,優先選取低成本、低耗能、易維護的生活污水處理工藝,不搞高大上的復雜工藝。要同步實施管網配套。污水處理廠(站)、污水收集管網、農戶改廁改浴必須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按照“十個必接”的原則,加快推進示范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管網覆蓋率,做到污水應收盡收。要加強運行管理維護。示范鎮新建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同時,要同步研究運行管理模式,污水處理廠(站)進、出水應設置在線監測系統,掌握進出水水質變化情況,推行專業化運行維護。(記者 田若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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